2011-7-20 1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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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士佬強載去賓館 少女險失身警不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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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8pt]呂姓少女(左)遇到色運將報案,承辦女警(右)卻說運將未涉及性邀約等不法情事,推托不理。 [/size]
有恐龍法官,竟然也有恐龍警察!台灣基隆市一名16歲少女上月搭計程車返家,卻被色狼司機載到汽車旅館邀「休息」,少女堅持不下車才逃過一劫。事後她報警,警方卻以「司機未涉及性邀約」等爛理由縱放色司機。律師和婦女團體昨認為色運將明顯涉嫌性騷擾,警察卻縱放,「實在太爛了」。
被害的呂姓高中少女上月初,她搭乘葉昭興(50歲)駕駛的計程車返家,卻被載往新北市萬里區的一家旅館,差點遭性侵,她「不希望再有無辜的基隆人受害!」
少女昨表示,上月2日上午10時,她在基隆市仁五路攔搭葉昭興的計程車,表明要回基隆市中和路住處,當時後座坐滿共乘的乘客,她只好坐副駕駛座,途中其他乘客下車,剩她一人時,司機不斷笑著誇讚她漂亮,她說:「司機身材像地瓜、理平頭,他的笑讓我渾身不舒服。」司機問:「趕不趕時間?帶妳去繞一繞。」她以為運將要去載其他客人,回說:「不趕時間,沒關係。」卻誤上賊船。
少女說,途中運將問:「你幾歲啦?」她說:「16歲。」運將接著說:「16歲就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啦!你要不要跟我交往?」她以年齡相差太大婉拒,司機說:「年齡不是問題,不然我們可以當朋友呀!你可以叫我葉大哥。」
少女說,結果她發現車越開越遠,她很害怕,又不敢大叫求救,最後車停在萬里一處偏僻的旅館外,運將熄火下車,對她說:「走!我們下去休息。」她嚇得緊抓住安全帶不肯下車,運將見狀開車折返,還不斷問她要不要去其他地方逛逛,她堅持要返家,對方才載她回去。
少女心有餘悸說,下車前司機還補了一句:「現在援交沒什麼!」似乎要找她援交,她下車後立刻打電話報警。
不料到警局後,她把經過告訴一名女警,女警卻不斷告訴她:「這樣不構成言語或肢體騷擾。」還說:「他只是想跟你當朋友,沒什麼。」[節錄...]
來源:蘋果日報網站
個女警咁講都得o既,唔通真係要等有事發生左先得咩
真係希望佢同個受害人交換個角色睇佢會點:16: